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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运动态  Company News

石运集团与灵寿县政府就灵寿客运事业发展达成共识并签订客运站项目建设合同
2018-03-09

 

着眼百姓旅游出行新需求 

迈出客运转型升级新步伐

石运集团与灵寿县政府就灵寿客运事业发展达成共识并签订客运站项目建设合同

 

为改善灵寿县交通客运环境,加快灵寿城区建设优化布局,发挥专业道路运输企业优势,促进石运集团转型升级步伐,石运集团于二O一八年三月九日上午十时,在灵寿县政府大院与灵寿县政府签订《灵寿县客运站项目建设合同书》。合同约定由灵寿县政府提供位于灵寿县正南北大街与232省道交叉路口东南角,总占地20000平方米(净地30亩),石运集团承接灵寿县已经报批的客运站项目,享受国家给予的客运站项目建设项目补贴资金中的450万元。建设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二级客运站标准执行,项目按照灵寿县客运枢纽功能设计建设,项目建成后既承担道路客运站基本功能,又新增旅游专线、客运班线及城乡一体化综合枢纽新功能。参加签字仪式的有灵寿县县长冯素伟、主管副县长尹国亮、交通运输局局长孙磊海、办公室主任杨新波,石运集团总经理苗庆国、主管副总经理白春桥、总经理顾问解亚利,资产项目处长郑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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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前,石运集团总经理苗庆国与灵寿县县长冯素伟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双方就石运集团在灵寿提供的道路客运服务和灵寿县对驻地企业的支持相互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灵寿县今后交通事业发展和城区建设提出了建设性建议,灵寿县政府正式邀请石运集团参与灵寿旅游专线、石家庄到灵寿公交化整合及灵寿城乡一体化建设。苗庆国总经理对县方提议极为重视,认为这是县政府为石运集团实现转型升级好时机,表示石运集团会积极响应,力争办成政府和企业实现双赢的共同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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